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青少年新闻 > 青少年犯罪 >

16岁少年奸杀4岁邻居女童沉尸井底被批捕

来源: 发布者: 时间::2009-03-21 09:43

  本报讯(记者张玲通讯员梅子)抚宁县一年仅16岁的少年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:将一名女童强奸后,残忍地将对方掐死,又将尸体绑上石头丢进井里。近日,抚宁县人民法院以涉嫌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将这名少年凶手批捕。

Ad Script Begin Ad Script End [if !IE]>||547e800ef305e0981d4f65b08e4e74cc||b2bc48deed912f5ac867d22b45559fa5||100a8b74b7e71e91400b7d1987d327fb||5afdd88d1f24ed7bdb7f4ed1a7872853||28404a593b31b029af3229da63b8d534||675be01dd0a2251829c530bcabb62c53

  7月25日19时,村民赵某发现自己4岁的女儿小艳还没回家,于是四处寻找,听说孩子下午曾经和村里16岁的少年王某一块儿玩,就来打听。王某表示和小艳玩了一会儿就分开了,也不知道小艳去向。遍寻不着孩子,赵家人无奈之下报警,王某见警车到来神色慌张,钻进附近的玉米地躲了好长时间才偷偷回到村里。因其形迹可疑,乡亲们于次日清晨将王某抓住送交公安。

  公安人员一审讯,惊恐万分的王某就交代了事情的经过:25日午饭以后,他到村边的一个大水坑摸河蛤,看见小艳和几个女孩子在水里嬉戏。小艳年纪小,身上没有穿衣服,他心中便产生了邪念。随后他到自家果园摘桃子,回家路上再次从水坑经过,发现小艳还没有走,于是将她骗到邻村的树林里强奸。由于害怕小艳向家人告发他,他残忍地将小艳掐死,并用随身携带的宽胶带将她的口鼻封住,脱下自己的上衣包住尸体,又从附近找来了个旧纤维袋套上,并在袋子里放了一块大石头,最后用旧电线将口袋扎上,丢进附近的井里。

[]
[]
[]
[]
[] [] ]
[]
[]
[]
关键词:
  •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,严禁发布色情、暴力、反动的言论。 查看所有评论
  • 表情:
  • 评价:
  • 匿名发表 登录 | 注册
  • 评论内容:不能超过250字,需审核,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。
  • 友情链接
  • 合作伙伴
  • 用户工具
  • 健康导航
  • 减肥导航
  • 美容导航
  • 老年导航
  • 婴儿导航